更換『日戳』及新增郵資機宣傳戳
18/09/2013 17:22
澳門郵政現行使用之『日戳』起始於1999年6月16日,並訂於本年10月8日後停止使用。

新一款用作蓋銷郵票的『日戳』將於本年10月9日起在所有接收郵件投寄之郵局及櫃檯啟用(不包括郵政處理及派遞中心);該款『日戳』的設計除新增『★』型符號,還增設了截郵時間標示(不包括集郵商店、郵政總局之包裹範圍和特快專遞範圍以及設有『存局候領』服務的櫃檯),下圖所展示為郵政總局新『日戳』式樣:



同時,郵政總局及各郵政分局將會於2013年10月9日起,新增『截郵時間後接收』郵資機宣傳戳(見下圖),以資識別於截郵時間後接收之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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