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收費
本地服務 *

重量

函件/印刷品/小郵包 (澳門幣)

≦20克

2.5

>20克至50克

3

>50克至100克

3.5

>100克至150克

4.5

>150克至200克

5.5

>200克至250克

6

>250克至500克

10.5

>500克至1公斤

21

超過1公斤者,每增加1公斤或不足1公斤

8.5

* 不設印刷品專袋服務

 

非優先處理的服務 (平郵)

重量

函件(澳門幣)

中國

重量

區域一

區域二

中國內地/台灣/ 香港

≦20克

4

≦20克

4.5

5

>20克至50克

6.5

>20克至100克

9

12

>50克至100克

9.5

>100克至200克

23.5

30

>100克至250克

20

>200克至350克

45.5

50

>250克至300克

28

>350克至500克

59.5

65

>300克至400克

35

>500克至750克

80

85

超過400克至1公斤者,每增加20克或不足20克

1.5

>750克至1公斤

98

103

超過1公斤者,每增加1公斤或不足1公斤

60

超過1公斤者,每增加1公斤或不足1公斤

80

90

 

重量

印刷品/小郵包/印刷品專袋(澳門幣)

中國

中國內地

台灣

香港

印刷品/
小郵包

印刷品專袋

印刷品/小郵包

印刷品專袋

印刷品/小郵包

印刷品專袋

≦100克

6

-

-

-

9

-

>100克至200克

15

-

-

-

20

-

超過200克者,每增加100克或不足100克

6

-

-

-

8

-

≦5公斤

-

80

-

-

-

80

超過5公斤者,每增加1公斤或不足1公斤

-

20

-

-

-

20

* 對中國台灣不設印刷品、小郵包及印刷品專袋服務。

 

重量

印刷品/小郵包/印刷品專袋(澳門幣)

區域一

區域二

印刷品/小郵包

印刷品專袋

印刷品/小郵包

印刷品專袋

≦100克

10

-

12

-

>100克至200克

23

-

23

-

超過200克者,每增加100克或不足100克

9

-

10

-

≦5公斤

-

180

-

200

超過5公斤者,每增加1公斤或不足1公斤

-

40

-

40

非優先處理服務(平郵) 的區域:

  • 區域一:南韓、埃及、菲律賓、印度、馬來西亞(包括沙巴及沙撈越)、新加坡及泰國。
  • 區域二:南非、德國、澳洲、比利時、加拿大、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西班牙、美國(包括夏威夷)、法國(包括安道爾、摩納哥、科西嘉)、希臘、荷蘭、意大利(包括聖馬力諾)、日本、挪威、葡萄牙(包括亞速爾及馬德拉)及英國。

 

 

 

優先處理的服務 (空郵)

重量

函件(澳門幣)

中國

區域一

區域二

區域三

中國內地

台灣

≦10克

4.5

5

4

4.5

6

超過10克者,每增加10克或不足10克

1

1

1.5

2

3

 

重量

 

印刷品/小郵包/印刷品專袋(澳門幣)

中國

區域一

中國內地 

台灣

印刷品/
小郵包

印刷品專袋

印刷品/
小郵包

印刷品專袋

印刷品/
小郵包

印刷品專袋

≦100克

12

-

10

-

13.5

-

超過100克者,每增加100克或不足100克

9.5

-

7.5

-

11

-

≦5公斤

-

180

-

180

-

280

超過5公斤者,每增加1公斤或不足1公斤

-

40

-

30

-

50

 

重量

印刷品/小郵包/印刷品專袋(澳門幣)

區域二

區域三

印刷品/小郵包

印刷品專袋

印刷品/小郵包

印刷品專袋

≦100克

18

-

31

-

超過100克至1公斤,每增加100克或不足100克

16

-

30

-

超過1公斤者,每增加100克或不足100克

15

-

31

-

≦5公斤

-

450

-

850

超過5公斤者,每增加1公斤或不足1公斤

-

70

-

180

 

優先處理服務(空郵)的區域:

  • 區域一:南韓、菲律賓、印度、馬來西亞(包括沙巴及沙撈越)、新加坡、泰國及越南。
  • 區域二:德國、澳洲、比利時、加拿大、西班牙、美國(包括夏威夷)、法國(包括安道爾、摩納哥、科西嘉)、荷蘭、意大利(包括聖馬力諾)、日本、葡萄牙(包括亞速爾及馬德拉)、英國及瑞士。
  • 區域三:所有其他國家及地區,但不包括中國。

 

*有關以上郵政服務收費之核准,請瀏覽以下網頁:(2019年4月29日第17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刊登的第81/2019號行政命令)


豁免以海郵方式投寄7公斤以下之盲人郵件(函件)(註)郵費。
註:盲人郵件(函件)之郵費豁免和重量限制是根據訓令第441/99/M號《郵政函件公共服務規章》第33條b)項及第62/2005號行政命令所載而訂定。而有關盲人郵件(函件)之定義及其他投寄規定請參考2016年「萬國郵政聯盟」,《萬國郵政公約》,第3節第16條第3項之描述。另外,目的地只限於在國際公約上沒有作出保留的郵政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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