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領取掛號郵件,需帶備什麼文件?
收到掛號郵件通知書後,可於通知書首次發出日的第2個工作日起前往指定候領局領取掛號郵件。領取掛號郵件時,請帶備通知書並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如收件人屬法人,則須加蓋印章。如無法出示通知書,則須提供掛號郵件編號及有效地址證明,以便本局職員核實並協助列印通知書。
倘收件人未能親收其掛號郵件,須於掛號郵件通知書(正本)背面填寫有關代收郵件申請資料並簽署(簽名式樣須與身份證明文件上之簽名式樣相同),代領人帶備附有收件人及代領人簽名之通知書,連同收件人及代領人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方可代領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