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付邮政服务费用
15/12/2017 16:45
为方便客户办理邮政服务时缴付费用,邮电局宣布,由2018年1月2日起,将于本局辖下之公共接待中心、包裹范围及特快专递范围之服务柜台(邮政总局)、水坑尾邮局,以及海洋花园邮局接受电子支付缴费,客户可使用澳门通卡支付金额为澳门币一千元或以下的各项邮政服务费用;但不适用于缴费易之各项代收服务及购买集邮产品。

邮电局将持续完善电子支付缴费服务,逐步把此项电子化措施扩展至各区邮政分局。

敬希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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