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寄邮件须提交电子报关资料(2021 年4月12日起生效)
07/04/2021 09:23

为配合万国邮政联盟公约规定,自2021年4月12日起,凡由本澳投寄特快专递、包裹、挂号及非挂号之小邮包(非信件类)邮件往本澳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寄件人必须于投寄前提交电子报关资料,所有没有电子报关的(非信件类)邮件将可能不获目的地海关接纳、被退回或被延迟处理。

 

寄件人须于本局网页(https://cds.ctt.gov.mo)或手机应用程式以目的地官方语文或英文填写报关资料,包括寄件人与收件人的完整地址和联络电话、货物种类、数量、价值及重量等基本资料,完成有关申报后便可获取相关二维码。于柜台投寄物品时须出示该二维码,由职员检查投寄物品是否与申报物品一致,方可投寄。为减少轮候时间,建议寄件人前往本局投寄邮件前,预先准备好报关二维码。

 

敬希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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