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寄郵件須提交電子報關資料
10/08/2020 16:53

因應萬國郵政聯盟公約規定,凡由本澳投寄特快專遞、包裹,掛號及非掛號之小郵包(非信件類) 郵件往其他國家或地區,寄件人必須於投寄前提交電子報關資料,所有沒有電子報關的(非信件類)郵件將可能不獲目的地海關接納、被退回或被延遲處理。因此,由2020年9月1日起,寄件人必須於投寄前提交電子報關資料 (寄往中國內地、香港及台灣除外)。

 

寄件人須於本局網頁(https://cds.ctt.gov.mo)或手機應用程式以英文填寫報關資料,當中包括收件人地址、貨物種類、數量、價值及重量等基本資料,完成有關申報後便可獲取相關二維碼並於櫃檯投寄物品時出示該二維碼,由職員檢查投寄物品是否與申報物品一致,方可投寄。

 

敬希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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