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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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邮政的历史可追溯至1884年。

在二十世纪初期,当时的「书信馆」开始承担电报与电话服务,之后改名为邮电司。在此期间,也成立了邮政储金局。在邮电局悠久的历史中,一直与时并进,并肩负不同使命和职权。

今天,邮电局具有法律人格并享有行政、财政及财产自主权。

邮电局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提供邮政公共服务和规管、监察、促进、协调与电信业的运作及发展,并承担信用机构的职能。为满足客户需求,邮电局经已展开更深入的现代化进程,创造新服务,为客户提供新价值。

  • 在邮务方面,除了确保邮政运输相关活动,保证邮政普遍服务外,也致力于业务多元化和投入于新科技。配合万国邮联的标准和法规,开发和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和安全电子邮政服务。
  • 作为澳门的电信监管机构,邮电局推行国际标准,以应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未来发展的挑战,推动运营商提供优质服务,并寻求建立良好营商环境,鼓励创新与投资。同时,跟进ITU所定之国际最新标准和技术推进本澳电信业务。
  • 邮政储金局,除履行信用机构的义务,亦提供电子支付平台作为各项公共服务的电子支付渠道,并透过营运信贷资料平台,实现澳门各信用机构客户之个人信贷资料共享。
  • 通讯博物馆,也辖属本局,具试验和互动的性质,激发大众对集邮的兴趣,和普及通讯方面的科学与技术知识。

抱负

  • 电信:使澳门拥有与国际接轨的通讯服务,以迎接未来发展的挑战;
  • 邮政:提供安全、优质和多元的邮政服务,以服务澳门各大行业和市民为己任。

使命

  • 我们致力促进通讯市场的竞争及推动营运商提供优质之服务;
  • 鼓励创新和投资,为通讯业务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 拓展多元化业务,持续完善服务网络;
  • 发挥将心比己和高度团队精神,使员工成为一支受重视的工作队伍。

信念

  • 公正无私 - 保持中立、忠诚守法、开明处事;
  • 专业导向 - 与时并进、高尚操守、竭尽所能;
  • 以人为本 - 关怀有爱、注重沟通、互动增效。

职责

  • 促进对邮政及电信范畴的国际协议、规定、规章等的适用;
  • 确保以本区作为原寄地、转运地或寄达地之邮政运输之相关活动;
  • 与有相关国际机构建立关系;
  • 促进创设及发展与市场需要相符之邮政服务及产品;
  • 确保邮票及其他形式之邮资之制造、发行、分发及商业化,以及确保自动盖销邮资之经营;
  • 促进邮票及其他集邮品之商业化;
  • 促进向本地区居民,特别向大客户提供邮政服务及产品;
  • 从事银行性质的业务,并借本身信用机构的性质,配合行政当局金融政策的有序落实;
  • 提供电子认证服务;
  • 管理通讯博物馆;
  • 提供电子商务服务;
  • 负责规管、监察、促进电信业,并确保电信业的公平竞争;
  • 确保电信服务使用者的权益;
  • 确保电信经营者完全履行营业牌照或特许合同所定的义务;
  • 向网络经营者及服务提供者发出规范性指引,以确保电信活动有系统地发展;
  • 负责管理和监察无线电频谱;
  • 订定电信器材及设备的技术标准,并加以规范、核准、认可、监管和检测;
  • 根据电子文件及电子签名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认可和监察认证实体;
  • 促进资讯科技领域的发展;
  • 协助订定邮政、电信及资讯科技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