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重量及體積之限制
重量超過2千克之函件或尺寸超過函件之規定,可選擇以包裹方式投寄。投寄包裹時,寄件人需填寫包裹表格,以及選擇以非優先(平郵)或優先(空郵)方式投寄。

類別 重量 體積
包裹
重量: 至20千克 或31.5千克 (按目的地而定)
尺寸: 普通郵件
最大尺寸
  • 任何一邊(a或b或c),不超過1500毫米。
  • 最長之一邊(a)及最大周長(2b + 2c)合計,不超過3000毫米。

最少尺寸
  • 與函件規定相符

註:某些目的地國家有特別限制,詳情請電8396 8514。
english portuguê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