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郵寄” 是一部可以讓公眾以自助方式投寄郵件的郵政設施,提供全天候無間斷投寄郵件及查詢郵費服務。
適用於投寄下列郵件:
限制尺寸為 300毫米(長)x 300毫米(闊)x 100毫米(高)
如郵件的尺寸過大,請於辦公時間前往郵政接待櫃檯投寄。
在“易郵寄”投寄的郵件亦需按現行的投寄規定辦理報關手續。
倘投寄之物品需報關,寄件人可預先在本局網頁(https://cds.ctt.gov.mo/cds) 或手機應用程式,以目的地官方語文或英文填寫報關資料,包括收件人及寄件人的名址資枓、貨物種類、數量、價值及重量等資料,完成後便可獲取相關二維碼。在投寄過程中,掃描該二維碼以進行申報;亦可於”易郵寄”上直接填寫報關資料。須注意所申報的物品須與投寄物品一致,方可投寄。
在“易郵寄”投寄過程中由於沒有本局職員檢查,因此為了檢查郵件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本局會對郵件進行掃瞄。若發現郵件有違反規定情況,本局員工會通知寄件人,在不侵犯郵件內容的情況下,要求寄件人開啟郵件或在其面前檢查郵件。
有關禁止投寄的物品,請詳閱違禁及受管制物品 。由於各目的地郵政或海關實行的進口管制及稅項規定有所不同,寄件人必須確保投寄郵件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轉運和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當地法規,包括各有關機關設立的規定,否則郵件可能會被退回或沒收。
寄件人申報的投寄物品資料必須真確並與郵件內容一致。倘申報內容屬虛假或有誤導成分,郵件可能會被扣查、沒收、導致延誤或退回。此外,根據第62/2005號行政命令第I部分第2.7點的規定,違規者可能被科處下限澳門幣500元、上限澳門幣1,000元之罰款,同時已繳付的郵費及其他服務費用將不獲退還。
如在”易郵寄”截郵時間前投寄郵件,本局會於即日處理該郵件。有關”易郵寄”截郵時間,請按此查詢。
使用”易郵寄”投寄物品,寄件人須自行準備包裝材料及自行包裝。包裝時寄件人須確定郵件已被封妥,因包裝問題而引致的損壞,本局概不負責。另外,建議不要使用帶有商業宣傳之包裝材料(在本局購買或由本局提供的包裝材料除外)。
本局禁止使用損壞或字體模糊之郵資標籤。倘損壞或字體模糊的郵資標籤是由”易郵寄”之機械故障所造成,寄件人可保留上述的郵資標籤,前往郵政分局兌換等值的郵資。倘郵資標籤的損壞是由寄件人所引致,則該標籤被視為已使用,郵資不獲兌換。
請按此查閱“易郵寄” 的位置。
如需協助,可直接前往櫃檯處理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396 8815或電郵exp@ctt.gov.mo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