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寄郵件須提交電子報關資料(2021 年4月12日起生效)
07/04/2021 09:22

為配合萬國郵政聯盟公約規定,自2021年4月12日起,凡由本澳投寄特快專遞、包裹、掛號及非掛號之小郵包(非信件類)郵件往本澳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寄件人必須於投寄前提交電子報關資料,所有沒有電子報關的(非信件類)郵件將可能不獲目的地海關接納、被退回或被延遲處理。

 

寄件人須於本局網頁(https://cds.ctt.gov.mo)或手機應用程式以目的地官方語文或英文填寫報關資料,包括寄件人與收件人的完整地址和聯絡電話、貨物種類、數量、價值及重量等基本資料,完成有關申報後便可獲取相關二維碼。於櫃檯投寄物品時須出示該二維碼,由職員檢查投寄物品是否與申報物品一致,方可投寄。為減少輪候時間,建議寄件人前往本局投寄郵件前,預先準備好報關二維碼。

 

敬希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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