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投寄郵件

 

  1. 郵局提供哪些寄件服務?

    本局提供以下寄件服務:

    • 本地郵件服務
      • 函件服務
    • 寄往海外郵件服務
      • 函件服務(可選擇以非優先(平郵)或優先(空郵)方式投寄)
      • 包裹服務(可選擇以非優先(平郵)或優先(空郵)方式投寄)
      • 特快專遞服務

    以上服務之郵件重量及體積限制、服務收費、時限等均有所區別,有關服務詳情請按函件包裹特快專遞

     

  1. 哪些物品不可郵寄?

    所有危險品或未能確定為非危險品的郵件,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投寄。有關禁止投寄的危險品,請詳閱違禁及受管制物品

    由於各目的地實行的進口管制及稅項規定有所不同,寄件人必須確保投寄郵件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轉運和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當地法規,包括各有關機關設立的規定,否則郵件可能會被退回或沒收,或須繳付除關稅以外之罰款方可獲派遞。為檢查郵件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郵電局工作人員,在不侵犯郵件內容的情況下,得要求寄件人或收件人開啟郵件或在其面前檢查郵件。

    同時,由於部分物品形狀及物料與危險品相似,難以憑藉X光檢查準確識別。未能通過X光檢查確定為非危險品的郵件,將被退回,有關郵費不獲退還。

     

  1. 如何追蹤郵件?

    如郵件屬掛號郵件、特快專遞或包裹,寄件人可以透過本局的追蹤郵件服務,查詢郵件的狀況:

    • 網上查詢:請按郵件查詢,輸入投寄收據上由十三個位字元組成的郵件編號查詢;
    • 電話查詢:請按聯絡我們,致電本局相關部門提供郵件編號查詢;
    • 親臨查詢:請帶同相關投寄收據前往各郵政分局或總局辦理查詢事宜。

     

  1. 掛號郵件的查詢時限?

    寄件人可於投寄日起計六個月内查詢有關掛號郵件。

     

  1. 查詢海外郵件一般需時多久可獲回覆?

    寄往海外郵件之查詢,需由轉運、目的地郵政機關等各方面提供資料予本局。此外,根據萬國郵政聯盟之規定,海外郵政機關可於最長兩個月內提供回覆予原寄地。故此,本局在收齊郵件查詢資料後,將促請有關機構儘快協助處理並回覆查詢人。

 

  1. 如何計算郵費?
    • 網上查詢:請按郵費計算器,輸入目的地、郵件重量及投寄方式查詢;如欲以特快專遞方式投寄,請按特快專遞郵費計算器,輸入目的地、郵件重量及投寄方式查詢;
    • 電話查詢:請按聯絡我們,致電本局相關部門查詢;
    • 親臨各郵政分局或總局查詢。

     

  1. 可以以哪些方式支付郵費?

    郵費支付方式:

    • 現金
    • 郵票
    • 澳門通卡(澳門幣1,000元以下)
    • 電子支付

 

  1. 除選擇購買郵政包裝盒外,可否使用自備或再用的包裝盒?

    可以。但為確保順利派遞,在使用自備或再用的包裝盒及信封投寄時,須用白紙或郵票遮蓋包裝盒或信封上的郵戳、文字及圖案。由於上述內容可能會導致地址不清晰而影響或延誤派遞,此外,這些文字、圖案亦可能含有廣告成份而須額外申請及繳費。

      

  1. 掛號郵件與雙掛號郵件有何區別?

    掛號郵件 - 如需附有郵件編號之投寄證明以及收件人於收件時簽名確認,可選擇以掛號方式投寄。

    掛號郵件收件回執(雙掛號) - 在辦理掛號手續時,掛號函件之寄件人得要求將由收件人簽名之收件回執退回寄件人。

     

  1. 如何索取投寄證明及簽收證明?

    如需投寄證明,可選擇以掛號、包裹或特快專遞之方式投寄郵件,將提供附有郵件編號之收據予寄件人。

    如需收件人簽收之證明,可選擇以掛號郵件收件回執(雙掛號)之方式投寄。投寄時,寄件人需填寫收件回執。

     

  1. 掛號郵件收件回執(雙掛號)服務的收費是多少?

    掛號郵件收件回執服務收費為澳門幣13元。

     

  1. 如何電子報關?

    寄件人可於本局網頁(https://cds.ctt.gov.mo/cds)或手機應用程式以目的地官方語文或英文填寫報關資料,包括收件人地址、貨物種類、數量、價值及重量等基本資料,完成有關申報後便可獲取相關二維碼。於櫃檯投寄物品時須出示該二維碼,由職員檢查投寄物品是否與申報物品一致,方可投寄。

     

  1. 何為協調制度編碼 (HS)?

    協調制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一般稱為Harmonized System,簡稱HS),是世界海關組織編制,用於對國際貿易商品分類的標準目錄,以統一世界各國海關對國際進出口貿易商品分類的界定標準。世界海關組織會因應國際貿易及商品市場的發展提供更新和修訂建議,本澳所採用的《澳門對外貿易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是由統計暨普查局按照有關修訂建議並因應本地需要而訂定的本地編碼表。

     

  1. 如申報內容不實,可引致的後果?

    寄件人申報的投寄郵件資料必須真確並與郵件內容一致。倘申報內容屬虛假或有誤導成分,郵件可能會被扣查、沒收、導致延誤或退回。此外,根據第62/2005號行政命令I項第2.7規定,科處下限澳門幣500元、上限澳門幣1,000元之罰款,繳付的郵費及其他服務費用將不獲退還。

     

  1. 需要在幾點前投寄,郵件可當日獲得處理?甚麼時候截郵?

    如在各郵局之截郵時間前投寄郵件,本局便會於即日處理該郵件並蓋上郵戳,大量郵件除外。有關各郵局最新截郵時間,請按最新資訊查詢。

     

  1. 如何郵寄液體物品

    如需郵寄液體、半液體或容易液化的物質,寄件人須確保非易燃、助燃液體,並詳細地申報物品名稱、數量及容量等資料,僅可以非優先(平郵)方式投寄。建議寄件人事先查詢並核實郵寄物品符合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法規。

    液體容器須妥善密封包裝並應以軟墊或其他緩衝物料包裹,再使用經得起運送途中碰撞的堅固容器再次包裝,包裝内以吸水物料填滿,而物料的多少以可在液體容器打破時吸去所有液體為合,同時防止物品晃動或發生碰撞。

     

收取郵件

 

  1. 澳門的郵政編碼是什麽?

    澳門未使用郵政編碼系統。

     

  1. 何種情況下會收到郵件通知書 ?

    如屬以下情況,郵差會派發郵件通知書,以便收件人到指定郵局領取郵件:

    • 郵差上門派遞須簽收的郵件(包括掛號郵件、特快專遞) 但無人收件,或收件人地址屬郵政信箱
    • 郵件屬包裹
    • 郵件過大
    • 郵件上註明「存局候領」之字樣
    • 郵件未付郵資或郵資不足
    • 郵件屬保險郵件
    • 郵件損毀

     

  1. 為何過大的郵件需到郵局領取?其尺寸是以甚麼作為標準?

    因一般信箱只能放置普通信件,如郵件因體積過大或重量超過500克而未能放置於信箱內,收件人便需憑郵件通知書到郵局領取相關郵件。

     

  1. 如何領取非掛號郵件/e小郵包(ePacket)?

    收到郵件通知書後,可於通知書首次發出日的第2個工作日起前往指定候領局領取郵件。領取非掛號郵件/e小郵包(ePacket)時,請帶備通知書並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便本局職員在有關通知書上登記其姓名及身份證明文件編號。

     

  1. 如何領取掛號郵件,需帶備什麼文件?

    收到掛號郵件通知書後,可於通知書首次發出日的第2個工作日起前往指定候領局領取掛號郵件。領取掛號郵件時,請帶備通知書並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如收件人屬法人,則須加蓋印章。如無法出示通知書,則須提供掛號郵件編號及有效地址證明,以便本局職員核實並協助列印通知書。

    倘收件人未能親收其掛號郵件,須於掛號郵件通知書(正本)背面填寫有關代收郵件申請資料並簽署(簽名式樣須與身份證明文件上之簽名式樣相同),代領人帶備附有收件人及代領人簽名之通知書,連同收件人及代領人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方可代領郵件。

     

  1. 如何為未成年人代領取掛號郵件

    倘收件人為未成年人,其掛號郵件可由其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代爲領取,代領人須出示掛號郵件通知書,代領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及民事登記局發出的出生簡報(簡稱“白卡”)或出生證明書,倘為監護人代領則須提供由法院或有權限機構發出的有關證明文件以證明其身份,方可代領郵件。

     

  1. 如收件人身處外地,如何領取掛號郵件?

    如收件人身處外地無法領取掛號郵件,可選擇:

    • 申請本局之“代收郵件服務”,須提供申請人簽署之申請表及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成功申請此服務可在一定期間内由代領人代收件人收取郵件;或
    • 將掛號郵件通知書郵寄予收件人,收件人簽署通知書背面的代收郵件申請後,連同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寄回,代領人可攜帶上述文件代領有關郵件;或
    • 收件人可向本局申請延長郵件之保存期限,待回澳後再親收其掛號郵件,保存期限最長至第1次通知書發出日起計90日。

     

  1. 函件可在郵局保存多久,如在保存限期內未領取,將如何處理?

    收件人可自第1次郵件通知書發出日起計28日内至候領局領取郵件,逾期未能領取之郵件將退回寄件人,收件人可參閲通知書標明之最後領取日期。

    根據本局第441/99/M號訓令《郵政函件公共服務規章》第十一條第二項,函件之最長保存期為90日,收件人可申請延長保存期限最長至90日。

     

  1. 可否要求把待領取的郵件轉寄至另一間郵局領取?

    不可以。

     

  1. 是否可提供將寄往舊地址的郵件轉遞至新地址的服務?如何申請?

    如收件人欲更改地址,可申請轉寄服務,一經批核後,郵件將轉寄往新地址。轉寄範圍包括本澳及外地。申請者須繳付有關轉寄費用。

    申請者須提交以下文件:

    • 填妥之申請表格(本地/海外);
    • 申請人及其家屬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副本;
    • 原地址及新地址之證明文件正本及副本(如水費單、電費單、電話費單等);
    • 如屬公司/機構申請人,代表人須提交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副本,並於申請表上簽署及加蓋公司印章,以及須提交最新並有效之澳門商業/社團登記或政府發出的相關文件副本。

    有關轉寄服務之詳情,請按收件安排

     

  1. 為何申請本地轉寄郵件服務須遞交地址證明?

    遞交住址證明可清楚核對相關住址以提高郵件派遞效率,減少因誤填資料而導致的派遞錯誤。

     

  1. 如何計算轉寄郵件及代收郵件申請之生效日期?若申請日期為202086 (星期四),生效日期為哪一天?

    生效日期為申請日起計3個工作日後,若於2020年8月6日 (星期四)申請,申請日起計3個工作日後之生效日期即為2020年8月11日 (星期二)。

     

其他服務

 

  1. 若郵政信箱郵件之收件人與郵政信箱用戶名字不同,將如何處理該郵件?

    郵政信箱僅供用戶及其指定之受益人使用。若郵件之收件人非信箱用戶或其指定之受益人,本局將以存局候領方式發郵件通知書至用戶信箱內,待收件人前往信箱櫃檯領取郵件時,必須核對收件人身份證明文件上之姓名是否與信件相同,並且收取存局候領服務附加收費。

     

  1. 代收房屋局租金服務最後繳費日期為哪一天?

    代收房屋局鋪位及車位租金最後繳費日為每月8日,而代收房屋局社屋租金最後繳費日則為每月18日。如上述日期為公衆假期或週末,則順延至緊接的下一個工作日。

     

  1. 可否於郵局繳交已過期的水費單?

    不可以。

     

     

若有其他查詢,歡迎聯絡我們

 

english portuguê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