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物品不可郵寄?
所有危險品或未能確定為非危險品的郵件,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投寄。有關禁止投寄的危險品,請詳閱違禁及受管制物品 。
由於各目的地實行的進口管制及稅項規定有所不同,寄件人必須確保投寄郵件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轉運和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當地法規,包括各有關機關設立的規定,否則郵件可能會被退回或沒收,或須繳付除關稅以外之罰款方可獲派遞。為檢查郵件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郵電局工作人員,在不侵犯郵件內容的情況下,得要求寄件人或收件人開啟郵件或在其面前檢查郵件。
同時,由於部分物品形狀及物料與危險品相似,難以憑藉X光檢查準確識別。未能通過X光檢查確定為非危險品的郵件,將被退回,有關郵費不獲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