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邮寄” 是一部可以让公众以自助方式投寄邮件的邮政设施,提供全天候无间断投寄邮件及查询邮费服务。
适用于投寄下列邮件:
限制尺寸为 300毫米(长)x 300毫米(阔)x 100毫米(高)
如邮件的尺寸过大,请于办公时间前往邮政接待柜台投寄。
在“易邮寄”投寄的邮件亦需按现行的投寄规定办理报关手续。
倘投寄之物品需报关,寄件人可预先在本局网页(https://cds.ctt.gov.mo/cds) 或手机应用程式,以目的地官方语文或英文填写报关资料,包括收件人及寄件人的名址资枓、货物种类、数量、价值及重量等资料,完成后便可获取相关二维码。在投寄过程中,扫描该二维码以进行申报;亦可于”易邮寄”上直接填写报关资料。须注意所申报的物品须与投寄物品一致,方可投寄。
在“易邮寄”投寄过程中由于没有本局职员检查,因此为了检查邮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局会对邮件进行扫瞄。若发现邮件有违反规定情况,本局员工会通知寄件人,在不侵犯邮件内容的情况下,要求寄件人开启邮件或在其面前检查邮件。
有关禁止投寄的物品,请详阅违禁及受管制物品 。由于各目的地邮政或海关实行的进口管制及税项规定有所不同,寄件人必须确保投寄邮件符合澳门特别行政区、转运和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当地法规,包括各有关机关设立的规定,否则邮件可能会被退回或没收。
寄件人申报的投寄物品资料必须真确并与邮件内容一致。倘申报内容属虚假或有误导成分,邮件可能会被扣查、没收、导致延误或退回。此外,根据第62/2005号行政命令第I部分第2.7点的规定,违规者可能被科处下限澳门币500元、上限澳门币1,000元之罚款,同时已缴付的邮费及其他服务费用将不获退还。
如在”易邮寄”截邮时间前投寄邮件,本局会于即日处理该邮件。有关”易邮寄”截邮时间,请按此查询。
使用”易邮寄”投寄物品,寄件人须自行准备包装材料及自行包装。包装时寄件人须确定邮件已被封妥,因包装问题而引致的损坏,本局概不负责。另外,建议不要使用带有商业宣传之包装材料(在本局购买或由本局提供的包装材料除外)。
本局禁止使用损坏或字体模糊之邮资标签。倘损坏或字体模糊的邮资标签是由”易邮寄”之机械故障所造成,寄件人可保留上述的邮资标签,前往邮政分局兑换等值的邮资。倘邮资标签的损坏是由寄件人所引致,则该标签被视为已使用,邮资不获兑换。
请按此查阅“易邮寄” 的位置。
如需协助,可直接前往柜台处理或于办公时间内致电:8396 8815或电邮exp@ctt.gov.mo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