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邮电局
各分局网络
联络我们
繁體
简体
PORT
ENG
热门搜寻 :
邮件查询
邮政信箱
最新资讯
常见问题
标准地址格式
邮政服务
函件
包裹
特快专递
易邮寄
附加服务
收件及寄件安排
电子信函(传真服务)
邮政信箱
常见问题
集邮
集邮首页
发行计划
网上购物
个性化邮票
商品
邮品订购
节日贺卡 ( 好易寄)
邮品包装
国际回信券
商户服务
推广易
推广易计数器
电子认证邮戳
加盖纪念邮戳服务
代理服务
缴费易
包裹
提供的主要特别服务
包裹重量及体积之限制
服务收费
标准地址格式
违禁及受管制物品
我需要的工具
计算邮费
追踪邮件
搜寻邮局位置
下载电子表格
搜索地址
电子报关
ICS2
挂号邮件投寄单
使用声明:
网站的资讯只提供作参考用途,并不具任何法律效力,用户在使用该等资讯时,建议向具编订建筑物门牌的权限实体 - 民政总署核实。
主页
邮政服务
包裹
提供的主要特别服务
提供的主要特别服务
投寄包裹
投寄方式
顾客可选择以非优先(平邮)或优先(空邮)方式投寄。
领取包裹
除已登记在本局的易邮箱作领取邮件地点及邮件之派递地址为澳门大学的包裏外,所有包裹应前往邮政总局 – 包裹部提取。地址:大堂街,储金局大楼地下。
根据邮政包裹公共服务规章第8条及第15条规定,提取邮政包裹或保价包裹之条件如下:
A) 个人包裹
收件人或其合法代理人(如属这情况,必须以授权书证明),必须出示有效之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或其他有效之身份证明文件及于通知单上签名。
如非收件人亲身提取之个人包裹,代理人必须出示其本人、收件人之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于附有收件人签名之通知单上签名。
B) 法人包裹
收件人之合法代理或受托人必须出示有效之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有关公司之印章,以便核对提取邮件通知单上之签名。
如领取保价包裹,除按照上述之A)或B)项的指示外,还需按照以下指引:
收件人或其合法代理人在领取邮件时,需于离开柜台前将该邮件在职员面前检查。
倘拒绝打开其内藏物,澳门邮电将不负任何有关损毁或遗失之责任。
所有投诉,必须在提取包裹时作出。
特别处理的包裹
上门投递的包裹(按件计算,由收件人缴付)
重量限制
费用(澳门币)
≦5公斤
20
>5公斤至10公斤
30
>10公斤至15公斤
40
>15公斤至20公斤
50
在寄件人指明的地点收取包裹(按件计)
重量限制
费用(澳门币)
≦5公斤
20
>5公斤至10公斤
30
>10公斤至15公斤
40
>15公斤至20公斤
50
备注:
https://images.bo.dsaj.gov.mo/bo/i/2005/52/orde-62-2005.pdf
,
(行政命令: 62/2005, 邮政服务收费及罚款总表 – B, 项目3, 3.3 and 3.4)
返回邮电局总网页
澳門郵政
Correios de Macau
電信
Telecomunicações
集郵
Filatelia
郵政儲金局
Caixa Económica Postal
特快專遞
Serviço do Correio Rápido (EMS)
通訊博物館
Museu das Comunicações
電子認證
eSignTrust
安全電子郵政
Electrónicos Postais Seguros
推廣易
Direct Mail
易郵箱
eLocker
english
portuguê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