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的主要特别服务

投寄包裹

  • 投寄方式
    顾客可选择以非优先(平邮)或优先(空邮)方式投寄。

  • 收件回执 (双挂号)
    如需收件人签收之证明,可选择以附加收件回执之方式 (双挂号) 投寄。投寄时,寄件人需填写CP72多联单及收件回执(CN07),以及选择以非优先(平邮)或优先(空邮)方式投寄。



领取包裹

  • 在领取邮政包裹时,收件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倘收件人未能亲收其包裹,其合法代表人除出示本身之身份证明文件外,需出示收件人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或已监正之副本,方可提取。 如属法人,必须加盖相关印章 。

  • 所有包裹应前往邮政总局 – 包裹部提取。



特别处理的包裹

  • 上门投递的包裹(按件计算,由收件人缴付)
    重量限制 费用(澳门币)
    ≦5公斤 20
    >5公斤至10公斤 30
    >10公斤至15公斤 40
    >15公斤至20公斤 50


  • 在寄件人指明的地点收取包裹(按件计)
    重量限制 費用(澳門幣)
    ≦5公斤 20
    >5公斤至10公斤 30
    >10公斤至15公斤 40
    >15公斤至20公斤 50
    备注: https://images.io.gov.mo/bo/i/2005/52/orde-62-2005.pdf ,
    (行政命令: 62/2005, 邮政服务收费及罚款总表 – B, 项目3, 3.3 and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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